阳光发展: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6-04-07 06:36   


股票简称:阳光发展    股票代码:000671     公告编号:2006-005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
送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
5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黄文伟先生、
陈丽满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监事陈建中先生和庄莉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3、2005年度公司出售及收购资产定价合理、公平、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
益,也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
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七日